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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调整的作法缺乏法律依据

本站:www.pengdacheng.com  时间:2012-02-25  来源:网上收集  作者:彭大成律师

        上海房地产营销服务企业“同策房产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策咨询)要裁员50%的消息引发关注,据称同策咨询已经合并了策划部和延展部,员工只有辞职、降薪、调到业务部门增加工作量三种选择。昨日,同策咨询表示,公司并未出现大裁员,而是对员工结构比例进行调整。

  被调员工寒心 未调员工担心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江宁路上的同策咨询办公楼,里面的工作人员仍旧在各自电脑前工作,但当问起对于近期人员调整的事情,大家都显得小心翼翼。“我们部门已经离职了两个,还有策划部门的人在进行调整。 ”一名员工说道。

  记者辗转找寻了几名被调整的员工,一名员工已经确定将去业务部门,并表示薪酬将会随岗而动,然而对于将有多少员工确定接受调整,其表示不大清楚。也有员工表示,将会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只求公正对待! ”这是大多被调整的员工提出的诉求。据员工透露,自2月21日通知后,22日早上,公司就把他们的电脑权限关闭,随后清理他们的电脑。当天下午,人事部门又来找员工谈话,要求调岗,虽然有些员工不同意,但人事部门却强制发了一张人事调动通知书。在这份加盖了公司人力资源部印章的通知书上,明确要求该员工,从2月23日起从原来的企划文案转到业务部做置业顾问,同时特别注明于周四上午办理报到手续,若未按时报到,将视为旷工。

  对于此番调整的做法,未被进行调整的员工也显得忧心忡忡。“我个人觉得还是应该按照当初签订的劳动合同去执行,如果是企业进行调整的话,按照法律给予补偿也是应该的,劝离的方式,还是不太妥当。 ”一名与记者相熟的同策咨询员工说道。

  同策咨询称只是结构调整

  对于是否存在裁员50%的情况,同策房产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予以了否认。在该公司发给记者的书面声明中明确表示,这只是员工结构比例的调整。

  声明指出,从全年来看,同策咨询的员工总数将会与2011年保持一致。进行员工结构比例调整的主要原因来自于企业目前发展阶段的需要以及所服务的企业的服务要求有所改变。

  该公司副总经理张任远也解释称,如果是市场形势非常严峻的话,我们就必须做到非常有效率,比例得非常的匀称,该大的地方大,该精简的地方精简。据介绍,此次精简调整涉及全国20多个分支机构,近400名员工。

  单方调整缺乏法律依据

  对于同策咨询的此番调整,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律师侯建杰表示,就用人单位一方而言,如果仅因经营状况恶化,尚不构成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理由。如果确需精简人员,可以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及商业惯例,离职补偿一般不低于正常的经济补偿金标准。

  侯建杰还指出,根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以及第十七条相关规定,变更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须经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根据同策咨询员工讲述的情况,负责企划文案的员工被调整至业务销售部门并降低薪酬,显然对劳动合同约定员工的工作内容构成了实质性变化,需要与员工协商一致,单方调整的作法缺乏法律依据。

  “目前上海司法实践中,仅在个别特殊情况下,认可公司对于劳动合同条款的享有单方变更的权利。最为常见的情形为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的,公司有权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程序单方调整工作岗位,但是有权单方调岗并非有权随意调岗,司法实践中对于此种情形下的具体岗位调整仍要求具备实质上的合理性,包括不应超出原有工作内容,不应对合同约定工作地点构成变化,调整幅度不应跨跃多个职级等等。 ”侯建杰介绍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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