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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编)

本站:www.pengdacheng.com  时间:2012-03-07  来源:网上收集  作者:彭大成律师

  第九十九条 本法所称以上、以下、以内,包括本数。
  第一百条 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
  第一百零一条 本法总则适用于其他有刑罚规定的法律,但是其他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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