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彭大成律师网 > 法律信息 广东律师网 广东律师事务所 广州律师 广州律师事务所

告公路输工单位胜率多大

本站:www.pengdacheng.com  时间:2012-04-01  来源:法律搜索网  作者:彭大成律师

人开摩托车,在公路行驶,当时公路输工,一边通车,双向行驶,车多,摩托车靠边行使,前方道上有突出的沙井(有盖),约6-10厘米高,摩托车经过有水(雨后积水,少)的地面滑倒(可能是由于看到前面有沙井才紧急刹车造成的)后撞到沙进停下,人掉到同向行使的货车底下给后轮压死。责任可能如何分,告道路输工单位可行吗?胜率多大?


施工方和道路管理方均有责任,但具体责任划分需等待交警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之后可委托律师处理。
本案涉及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项目有:
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伙食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如构成残疾的还有残疾赔偿金、残疾器具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如死亡的还有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建议委托律师办理才能为你争取最大限度的利益.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把这个法律信息分享到需要人吧!分享让您更加快乐!
更多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最近更新
本栏热门
Copyright (C) 2010 pengdache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对本网站文字及图片进行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268号广州交易广场1207、1208室 联系人:彭大成律师 电话:13556144166 传真:020-83510113
工信部备案:湘ICP备12014175号-1 管理员邮箱:1020275379@qq.com 中文版网站管理 site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