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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中级法院

本站:www.pengdacheng.com  时间:2012-05-05  来源:  作者:彭大成律师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中院简介
   彭大成律师提醒你,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49年11月建院,现有干警500 余人,是全国建院历史最长、干警人数最多的中级法院之一。建院5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后的20年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抓住历史发展机遇,锐意进取,公正司法,共审判各类案件20余万件,解决诉讼标的总金额980多亿元,为广州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良的司法服务。近年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事业发展更加快速,每年受理和审结案件数量以两成的幅度递增。受理案件数量超过2万件。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主要职责

  市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监督和指导下级法院的审判工作,接受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监督和指导,对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审判法律规定、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由市法院管辖和市法院认为依法应当由本院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二)审判法律规定的对基层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抗诉案件。   

(三)审查处理不服本院和下级法院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审判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四)审判由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五)审查申请承认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及申请撤销、承认国际仲裁机构裁决案件。  

(六)对下级法院管辖不明的案件等指定管辖。   

(七)监督和指导全市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管理、协调全市法院执行工作。   

(八)依法行使司法执行工作权和司法决定权;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九)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草案提出意见;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十)负责全市法院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人员;协助管理全市法院的机构编制负责全市法院的纪检、监察工作。   

(十一)管理全市法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十二)结合审判工作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十三)承办其他应由市法院负责的工作。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法院机关设政治部(副局级)、执行局(副局级)和20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

  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有关司法政务;负责本院审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督办院党组会议、院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院年度中心工作分解立项事项,承办经院领导批办的有关部门转交的事项,督办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负责与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负责院文秘、档案、保密及印章管理工作;起草各类综合性材料;负责全市法院计算机网络、办公现代化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法院外事工作;负责死刑执行的协调工作,撰写布告。   下设秘书科、综合科、档案科、办公自动化科。
 

立案庭

(挂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室牌子)
  负责市法院各类案件的立案和审判流程管理;审查不服市法院生效裁判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不服基层法院复查驳回、再审改判的或未经复查、再审的申诉和再审申请,决定是否立案;审查诉前及立案阶段的财产、证据保全申请并作出裁定,执行财产、证据保全栽定;收转各类诉讼资料,送达相关的法律文书;审理管辖异议、管辖权争议、对不予受理裁定不服的上诉及其他程序性案件;审查当事人对仲裁协议效力有异议而请求法院作出裁定的案件;核算诉讼费,办理诉讼费的缓、减、免手续;负责信访和司法救助申请事宜。
 

刑事审判第一庭

  (少年刑事审判庭与其合署办公)   审判第一、二审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等案件;审判《刑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审判一、二审被告人未满18周岁的刑事案件;参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综   合治理工作;审判与本庭业务相关的请求案件。
 

刑事审判第二庭

  审判第一、二审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财产罪、食污贿赂罪、渎职罪等案件;审理涉外刑事案件;审理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复核案件。
 

民事审判第一庭

  审判第一、二审有关人身关系的婚姻家庭、继承等民事案件;审判劳动争议案件;审判自然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之间、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侵权案件和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民事案件;审理申请撤销相关仲裁的案件和适用特别程序的案件;审理申请承认外   国法院离婚判决和认可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案件;审批基层人民法院相关案件延长审限的申请;办理相关的申请复议案件;指导人民法庭审判工作。
 

民事审判第二庭

  审判第一、二审国内法人之间、法人与其他组织之间的民事合同纠纷、民事侵权纠纷和农村承句合同纠纷案件;审判第一、二审国内证券、期货、票据、股权、公司、破产等案件;审理申请撤销国内仲裁的案件;办理相关的申请复议案件;审批基层人民法院相关案件延长审限   的申请。
 

民事审判第三庭

  审判第一审著作权(包括计算机软件)及著作邻接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合同、不正当竞争以及科技成果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纠纷、计算机网络域名纠纷等知识产权案件;审判第一、二审法人之间、法人与其他组织之间的涉外、涉港澳台合同和侵权案件,   证券、期货、票据、公司、股权、破产等涉外、涉港澳台案件及信用证案件;审查申请撤销、承认和强制执行国际仲裁裁决、外国法院判决的案件;审查有关涉外仲裁条款效力的案件;办理相关复议案件;审理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的二审涉外案件;审理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的其他区域的涉外民事案件;审批基层人民法院相关案件延长审限的申请。
 

民事审判第四庭

  审判第一、二审法人之间、法人与其他组织之间的涉外、涉港澳台合同和侵权纠纷案件;信用证纠纷案件;审查申请撤销、承认和强制执行国际仲裁裁决的案件;审查有关涉外民商事仲裁条款效力的案件以及承认和强制执行外国法院民商事判决、裁决的案件;审理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的其他区域的涉外民商事案件;办理相关复议案件;审批基层人民法院相关案件延长审限的申请。
 

民事审判第五庭

  审判一、二审房地产案件(包括房屋买卖、赠与、租赁、预售、按揭、直接向法院起诉或不履行合同而引起的征地拆迁、回迁、开发合同案件,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案件,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等案件),不动产相邻关系案件,邻地利用权案件以及其他不动产案件(包括水利、草原、滩涂、铁路、机场、公路、桥梁、港口、堤坝等不动产引起的案件),物业管理纠纷案件。
 

行政审判庭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办公室)   审判第一、二审行政案件和行政赔偿案件;负责对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并作出是否准予强制执行的裁定;办理基层人民法院有关请示的案件;办理相关的复议案件;依法办理应由本院赔偿委员会受理的刑事和非刑事司法赔偿案件;负责赔偿委员会日常事务,执行赔偿委员会决定事项。
 

审判监督庭

  审判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对本院各类生效裁判提出抗诉的案件;审判上级法院指令对本院各类生效裁判再审的案件3审查不服基层法院确认决定的申诉案件和有期徒刑罪犯的减刑、假释案件;负责市法院国家赔偿的确认工作;审查处理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各类审判监督案件;审查处理经基层法院复查驳回或者再审改判仍继续向本院申诉、申请再审,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刑事、民事、行政审判监督案件;审查处理虽未经基层法院复查、但符合立案条件的刑事、民事、行政审判监督案件;检查评查案件;审查处理院领导、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不服生效裁判的刑事、民事、行政审判监督案件。
 

执行局

  协助省法院统一管理和协调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管理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执行三庭。   执行一庭   研究提出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总体部署,掌握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动态;负责执行局文秘、会议、调研、信访、档案等工作;负责执行案件的司法统计;负责执行案件的异议审查,研究答复执行工作中适用法律问题;配合干部管理部门协助管理基层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执行二庭   负责执行本院已生效的民事、行政一审案件,受委托执行案件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际仲裁裁决的案件;审查受理非诉讼案件的申请强制执行;统一调配全市法院执行力量和装备,统一组织全市法院执行和专项执行行动;处理执行中群体性和突发性事件。   执行三庭   管理本市与外地法院之间委托执行的案件,负责协调本市与外地法院之间、本市法院之间执行争议案件;负责协调地方各部门及有协助执行义务单位对案件执行的意见分歧或争议;督促、催办有关执行案件及下级法院久拖未执结的案件;纠正下级法院违法执行和错误执行的案件;根据实际需要,指定执行本院和下级法院的执行案件;提出并组织实施需要提级执行的案件。
 

书记员处

  负责本院书记员的管理;负责本院书记员各项工作的统一安排;负责书记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
 

研究室

  负责本院重大工作部署的调查研究工作和指导下级法院的调研工作;研究、征集对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意见;就法律适用问题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请示;编辑市法院调研刊物;采集整理历史资料,组织编纂市法院院志、年鉴等;负责司法统计和法制宣传工作,指导基层法院的法制宣传工作。
 

教育培训处

  研究、制订全市法院各类人员的培训规划、计划和相关规章制度,组织法官在职进修培训;负责院的普法教育;负责全市法院人员学历班、课程班的招生和管理事项。
 

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

  管理院的各项经费和国有资产,负责院机关有关行政事务管理,监督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的管理;指导下级法院财务、装备、诉讼费管理和审判法庭和人民法庭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负责院(含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规划、项目申请和组织、协调、实施工作;负责对通讯(电台、电话)、摄影、摄像、录音等技术设施使用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法院系统司法技术鉴定工作;监督和指导机关服务中心的有关工作。   下设财务科、装备料、技术科、司法鉴定科。
 

监察室

  负责纪检组的具体工作,指导全市法院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监督、检查法院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工作纪律的情况;受理对法院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负责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追究工作;查处法院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受理法院工作人员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负责与司法监督员的联络和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的接访工作;检查、督办案件。
 

政治部

  主管全市法院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管理干部处、组织处、离退休干部管理处。   干部处   负责各类人员的考录、调配、考核、任免、工资福利、计划生育、出国政审、退休等工作;管理人事档案,采集分析人事信息,组织落实各项组织人事制度;负责全市法院系统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法官等级评定的管理工作;协助区、县级市党委考察协管干部,加强法院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3组织落实基层法院法官以及其他人员管理的规章制度3负责全市法院司法警察警衔工作。   组织处(机关党委办公室与其合署办公)   负责全市法院队伍的思想政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法院系统评先创优、表彰奖励活动;负责机关党建工作,指导工、青、妇等群众组织的工作。   离退休干部管理处   贯彻上级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离退休干部学习文件和参加政治活动;负责离退休干部的医疗保健、生活福利、休养和用车等服务约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办理离退休干部的丧葬和善后处理事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的事宜。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直属单位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处级)

紧急状态,法警出击!(1张)  负责组织落实司法警察工作的条例、规定、办法;组织实施司法警察管理的规章制度;指导、监督下级法院司法警察的业务工作;检查、监督司法警察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协调辖区内或跨地区的重大警务活动;负责送达有关法律文书、押解人犯、开庭审判值庭和参与执行等工作;负责检查、监督全市法院枪支、弹药、械具的使用;负责院机关的安全保卫和防火工作。   下设警务保卫科、法警一大队、法警二大队、法警三大队。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辖有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萝岗区、从化市、增城市等十二个基层人民法院。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下辖法院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辖有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萝岗区、从化市、增城市等十二个基层人民法院。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工作实绩

加强领导

吴树坚院长(1张)  广州两级法院都十分重视调研信息宣传及司法统计等各项工作。中院党组反复强调这几项工作是法院的基础性工作,两级法院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两级法院都将调研工作的内容纳入到岗位责任制,并将调研工作纳入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将调研水平作为法院干警晋升、提拔的一个重要依据。如市中院近两年提拔初任法官,要求必须有调研成果,没有调研成果就没有竞争资格。两级法院领导亲自部署和参与调研工作,率先垂范。近年来,市中院每年都组织召开全市法院调研信息宣传工作会议,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吴树坚都亲自参加并作讲话。对一些涉及法院全局性及与审判工作密切相关的热点问题,院领导都会亲自确定调研课题、担任课题负责人,并亲自带队深入基层开展调研。仅2005年,市中院吴树坚院长、黄荣康副院长、王健副院长等中院领导就分别亲自带队进行有关民事诉讼调解、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执行流程管理等方面的调研。   领导重视和支持是作好研究室各项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在吴院长的领导和支持下,民事调解调研活动取得了圆满的成功,于10月召开了第二次全市法院民事调解工作会议,吴树坚院长出席会议并在讲话中提出了建立完善九项调解机制的目标,有力地推动了调解工作的发展,充分发挥了调研工作对审判工作的促进作用。我市法院学术讨论组织工作及宣传工作中也有许多通过推动法院中心工作而引起领导重视和支持,领导支持又促进研究室工作开展的成功案例。二是加强对领导的宣传,促进领导重视和支持。法院领导特别是一把手的能力和形象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社会公众对法院的认识和评价。
建设队伍
  人是一切工作的根本。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是作好研究室工作的核心和关键。   加强专门机构和专职队伍建设。广州法院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审判任务十分繁重。在这样的客观条件下,两级法院把最优秀的人才放到调研部门,并不断加强业务培训,确保专职部门发挥骨干作用和龙头带动作用。目前,两级法院都设立了专职调研机构,配备了专职调研人员。共有专职调研人员63人(包括中院办公室综合组5人),其中从事调研信息宣传等文字工作的同志学历均为大学本科以上,其中硕士以上占35%。2004年6月举办了两级法院调研工作培训班,对全市法院专职调研人员进行了为期一周的脱产培训。2005年6月、2006年3月又召开了全部调研专职人员参加的调研信息宣传工作会议,以会代训。   建立健全通讯联络员制度,建构大调研工作网络。目前,全市两级法院都建立了新闻联络员、信息员、案例通讯员制度,法院各部门都有专人负责信息宣传司法统计和案例报送等工作,基本建立了快速灵活的信息传递机制和广泛参与的合作机制。   挖掘和培养调研骨干,充分发挥骨干人才的重要作用。近年来,广州两级法院大力引进人才,人才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如广州中院有在编人员492人,其中硕士学位以上有125人,本科288人,本科以上占84%,其中35岁以下223人,占77.4%。全市法院在编2335人,其中本科以上、35岁以下的有944人,占40%,呈现出专业化、年轻化的趋势。针对人才数量多、思想观念新的特点,我们将引导和激励年轻人参与调研信息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课题,积极搭建平台,为其施展才华、健康成长提供宽广的舞台。广州中院还成立了调研小组,通过开展调研课题研究、部署调研任务、集中开展研讨等方式,增强骨干队伍的凝聚力和积极性。在具体工作措施上,也十分注重对调研骨干的重点扶持。如学术讨论会,确定重点作者,作为重点服务和培养对象,提供专业辅导和资料支持。   努力打造名牌调研载体,积极调动广大干警的调研积极性。法院调研工作水平要有大的提高,有一个非常重要而又最容易被忽略的因素,就是要有深厚的群众基础。针对广州法院案件压力大、物质激励措施缺乏的实际情况,我们近年确定了努力打造名牌调研载体,积极营造良好调研氛围,提高广大干警参与调研活动的工作思路。目前,我们已拥有好几个知名度高、参与度高、受到广泛关注的调研工作载体,如广州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广州审判刊物,广州法院信息简报、法官论坛等,广大干警以参加学术讨论为荣,以发表文章和信息为荣,形成了良好的调研工作氛围。基层法院也都建立了自己的调研阵地。
健全制度
  法院积极创造条件,采取各项措施,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两级法院都建立和落实了工作责任制度,将调研工作纳入岗位责任制,将调研水平纳入考评体系,不断完善调研考核激励制度。近年来,为了进一步加强调研信息宣传等各项工作的日常规范化管理,市中院着重规范日常工作组织程序和管理。一是形成了调研工作总结规划制度。每年都召开一次调研信息宣传工作会议,对上一年度的工作进行总结表彰,对当年工作进行规划和部署,使各项工作有计划、有目标,增强了工作的计划性、主动性。二是建立了新闻宣传管理制度,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新闻宣传工作的若干管理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法院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了新闻联络员制度、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了宣传稿件审批、重大新闻素材预报、负面报道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以及实施新闻稿件登记管理制度,公布了量化宣传任务及宣传稿件计分的标准。三是建立了调研课题管理制度。起草出台了《重点调研课题管理办法》,规范了专题调研的选题、实施及调研成果的评价、转化工作。四是完善了学术讨论组织工作制度。总结积累学术讨论组织工作经验,摸索出专家参与和推动学术讨论的模式,起草了学术讨论组织工作规程,建立了较为规范的学术讨论组织工作机制。五是《广州审判》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形成了较为稳定的风格,编辑工作也日益规范。2006年初,市中院在OA电子系统上建成了调研管理软件,为调研工作管理的进一步规范化和建立科学的调研工作考评机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六是与媒体广泛合作,创办法制宣传精品专栏,不断扩大宣传工作阵地,提升社会影响力。该院与广东电视台合办《走近法庭》专栏,每年30期;与珠江经济广播电台合办“以案说法”专栏,;与《广州日报》说法版合办“法官说法”专栏,每周1期。
创新方法
  该院十分注重方式方法的创新和改革。   是加强策划、突出重点。就是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结合法院工作实际,以提高司法能力,促进司法职能的充分发挥为目标,加强组织策划,科学选题,突出抓好重大题材的调研和宣传。如广州法院进行的关于法院民事调解工作的调研,关于劳动争议审判的调研,就是抓住了法院工作中的热点问题和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番禺法院关于大学城纠纷解决机制的调研,就是抓住了党政领导关心的问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引起了领导和媒体的高度关注。又如2004、2005年广州中院组织策划了关于“执行法官的工作一天“、”人大代表见证执行“等专题报道,为呼吁全社会关注和解决执行难问题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2005年4月对羊城金不换工程的大型报道,介绍法院帮教、挽救、教育失足青少年的经验和做法,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大影响,广东省委也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这些都是加强策划、选好题材的例子。   是加强力量整合,联合攻关。首先是加强调研信息宣传统计等各项工作之间的整合,调研、信息、宣传、统计的成果在不同专职人员间共享并相互转化,以深度的调研成果提高信息工作的质量,拓宽宣传工作内容,以信息宣传加强对成果的转化,达到综合利用、相互促进的目的。如我市很多引起上级领导关注和批示的信息就是由调研成果转化而来的。其次是加强专职部门与审判部门的联合,实现研究室工作与审判业务工作的良性互动。如我们进行调研,立足于审判庭的业务实践,并依赖审判庭的研究,最终服务于审判工作发展。如我院民一庭去年做了一个关于劳动争议的调研,研究室在此基础 上润饰加工上报市委,引起了市委领导的重要批示。再次是加强上下级法院之间的联动。上下级的联动包括工作过程中的沟通、协调、合作,也包括成果转化的联动。如番禺区法院关于大学城纠纷解决机制的调研报告,作为调研成果从番法院报至中院研究室后,被中院转换成信息上报省法院,省法院上报省委,得到省委领导的重要批示。就是三级法院联动的结果。最后是加强法院与外界的联合。我市法院案件资源丰富,人才优势明显,但确实存在收案数量大、审判任务重的压力,完全依赖自身的人力、物力尚不足以发挥这些资源优势。因此,我们也希望适当借助外界力量,推进各项工作开展,扩大影响。一方面是通过组织学术讨论等多种形式,获取外界智力资源,指导和参与调研工作。另一方面,则是加强与媒体的沟通互动,利用媒体扩大影响。如关于劳动争议案件的调研,借助媒体发挥了更为充分的作用。   注重成果转化,充分发挥调研宣传工作效能。调研工作成果的最大意义在于转化应用。但转化应用不仅限于制定指导意见或规章制度,而是有多种形式和途径。如向上级领导机关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向媒体做宣传,推进公众对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在全国公开发表或交流,扩大法院影响等,都是转化的重要方式,都予以充分重视。而最为关键的,就是将开展调研与推动工作结合起来。如关于调解工作的调研,调研的过程同时是提高广大法官调解意识、推动全市法院调解工作、制定调解政策的过程。调研过程本身也就是成果转化应用的过程。又如我们组织的有关执行工作的宣传,报道法院为改进执行工作、推进执行公开而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的同时,也有效地利用了新闻媒体,对赖债者进行曝光,对社会公众进行教育,增强了执行的威慑力,改善了执行工作环境,为解决执行难问题贡献了不可忽视的力量。
取得荣誉

广州中级人民法院(1张)  近几年来,广州中院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法院关于加强研究室工作的要求及有关制度规定,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密切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健全规章制度,创新方式方法,全面加强研究室各项工作,充分发挥研究室职能作用,取得了显著成绩。每年都被评为全省法院调研、信息、新闻宣传、司法统计工作先进单位,2004年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法院调研工作先进单位”称号,2004、2005年连续两年被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报授予“全国法院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法院地址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仓边路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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