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大成律师提醒你,市公安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治安行政管理和刑事执法的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二)统一领导指挥全市公安工作;负责辖区公安综合情报信息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收集掌握、分析研判、及时预测辖区社会治安和维稳状况;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工作;为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 (三)负责全市公安人民警察队伍的统一管理,具体组织实施公安人民警察的教育培训、公安宣传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人事工作,对本局所属单位实行直接管理。 (四)负责指导、检查、督促本市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组织实施纪检、监察、督察和审计工作。 (五)负责监督、实施本市公安机关对危害国内安全的案件和刑事、治安案件的侦查工作,依法进行治安管理工作,维持社会治安秩序;依法进行互联网管理,维护信息网络安全;组织协调对重大案件、重大事件的侦查、处置工作。 (六)负责出入境管理和外国人在辖区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七)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以及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工作,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八)负责户口、居民身份证、边境通行证的管理工作。 (九)指导本市林业等部门的公安业务工作;指导、监督辖区内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负责对保安员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负责辖区内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工作,指导公安派出所有关工作和社区警务建设工作;负责养犬登记及年审工作。 (十)依法对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开展和指导安全防火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消防建设规划和工程的审查、验收工作;组织、实施灭火救灾、抢险救援工作。 (十一)负责公安预审工作和看守所、拘留所等限制人身自由的场所管理工作。 (十二)协助广州市公安局负责的警卫工作;负责在本市召开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和大型群众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公安信息通信、科技管理、刑侦技术建设工作;为市局所属单位提供信息、技术、通信、后勤、装备等服务。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治安工作事项。 (十五)承担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辖区治安工作需要,设19个公安派出所,为市公安局的副局级派出机构,由市公安局直接管理,具体为:河东所、河西所、新城所、城内所、城郊所、江埔所、太平所、神岗所、灌村所、温泉所、良口所、流溪河林场所、吕田所、棋杆所、鳌头所、龙潭所、太平工业区所、明珠所、小杉所。 公安派出所的主要职责: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负责辖区内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工作;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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