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彭大成律师网 > 房产工程 广东律师网 广东律师事务所 广州律师 广州律师事务所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本站:www.pengdacheng.com  时间:2014-11-18  来源:  作者:彭大成律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决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9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第15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 陈政高
                                        2014年8月27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决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4号)第十八条修改为:“违反本办法规定,转包、违法分包或者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以及接受转包和用他人名义承揽工程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另行制定。”同时,将第三条、第十条、第十一条中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修改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正,重新发布。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把这个法律信息分享到需要人吧!分享让您更加快乐!
更多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最近更新
本栏热门
Copyright (C) 2010 pengdache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对本网站文字及图片进行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268号广州交易广场1207、1208室 联系人:彭大成律师 电话:13556144166 传真:020-83510113
工信部备案:湘ICP备12014175号-1 管理员邮箱:1020275379@qq.com 中文版网站管理 site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