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罪以后主动投案的;
(二)有立功表现的;
(三)主动退赃的;
(四)主动采取措施挽救损害的;
(五)对犯罪造成的损失积极进行赔偿的;
(六)向被害人真诚赔礼道歉的;
(七)具有其他悔罪表现的。
五、对未成年罪犯符合刑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宣告缓刑:
(一)初次犯罪;
(二)积极退赃或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
(三)具备监护、帮教条件。
六、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应适用缓刑:
(一)拒不认罪的;
(二)故意再犯的;
(三)故意犯数罪的;
(四)惯犯;
(五)教唆犯; 2/3 首页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尾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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